本文纲要
一、《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三、天津等6省市开展银行联网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央行发文《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0号),从根本上整顿身份核查,从2018年4月开始,全国范围内挑选试点城市试点银行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和非居民证件信息核查,展现了央行这波操作的决心。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一、这两样有什么不同么?
简单来说,就是在天津市、福建省、山西省辖区内的人行、工中建行分支机构核查,使用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居民身份证是否挂失、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与公安系统联网核查一致,这叫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
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辖区内的人行、工中招行分支机构核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是否与公安系统联网核查一致,这叫非居民证件信息核查。
二、以前银行没有联网核查吗?
有,但并不能判断是否已挂失、已失效。以前在银行柜面操作中,也有公安系统联网核查的存在,但并不健全,因为只能显示出该证件的有效期及照片,基本可以识别有效期是否一致,但无法判别是否已挂失、已失效。所以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持有多张身份证件的。例如某个客户的身份证丢失后补办了新的证件,但事后又找到旧证件,遂两张证件一起使用。又或者说,有的客户因种种历史原因造成身份证号码与名字非一一对应。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犯罪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以及他人证件的机会。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收购他人已挂失或者已失效的居民身份证,然后招募人员,选择与居民身份证照片外形相近的人,到银行网点冒名开立银行账户(卡),并高价转卖给他人,这些账户往往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转移非法资金、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有犯罪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造成证件实际持有人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地下钱庄、洗钱等案件屡禁不止,犯罪分子不断改进作案手段,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背景下,央行选择案件频发地区、人口密集地区率先进行试点,3月23日起进行联网核查系统升级,从2018年4月9日开始试点,直至4月23日在试点地区完全推行,相信全国范围内的普及也即将到来。
三、核查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一般情况下,个人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会拒绝办理业务。
不仅如此,《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0号)第十八条规定,“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客户出示的证件为虚假证件或者客户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将虚假证件和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
也就是说,警告不法分子,一旦使用虚假证件或冒用他人旧身份证件,被银行柜面抓到,不再只是不予办理业务了,而是要报告移交公安机关的,将犯罪遏制在萌芽里。
四、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怎么办?
如个人因就医等紧急情况需要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业务,银行经核实确认相关个人确实为居民身份证持有人,且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联网核查系统信息一致、证件真实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可以继续办理业务,但需要个人在一个月内到银行重新出示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如个人未按期重新出示的,银行将暂停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该通知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如遇到紧急问题,核查一致后可特别办理,但事后需要补充提交材料,否则银行将暂停该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强迫至窗口更新证件。另外,销户不需要重新出示正常有效证件。
银发[2018]60号规定,“第十一条(二)如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但经核实证件在公安机关申请挂失,或者因损坏、非姓名或者号码登记项错误换领新居民身份证而导致旧证失效,银行应当拒绝办理业务,但以下情形可除外:
如本人亲自到银行网点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且确有急需的,银行可以继续办理业务,但应当告知其在一个月内向银行出示正常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应当对相关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其中销户业务,无须向银行重新出示正常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五、银行除了更新联网核查,还要做什么?
建立投诉专管员机制,分别确定1-2名熟悉联网核查业务、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的业务人员担任客户投诉专管员,负责受理客户投诉。应在营业大厅醒目位置公布联网核查投诉方式。 如果你的证件被银行以非正常理由拒绝办理,可进行投诉。
六、现在银行可以识别已挂失了,是不是出行也不能使用旧的证件了?
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只向试点地区的试点银行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服务,只在开户、变更、销户环节需要核查。不影响其他地区和其他银行账户业务的办理,也不会影响相关个人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流程图(FR制图)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0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的背景是什么?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手段。为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2007年,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照片信息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技术手段。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已经覆盖全国近22万个商业银行网点,应用范围包括开户、大额取现、信贷、理财等业务。截至2017年底,银行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323.8亿次,日均1543.7万次。
随着联网核查系统推广运用,不法分子也改变了犯罪手法。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地下钱庄、洗钱等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以及他人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造成证件实际持有人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此,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人民银行决定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为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解决银行难以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问题。
试点工作是人民银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二、什么是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居民身份证是否挂失、失效,以验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性的行为。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姓名等信息,以验证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行为。如银行核查的非居民身份证件记载的信息与公安部相关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信息不一致。
三、客户申请办理哪些业务时银行会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银行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银行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同时,《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令[2007]第2号)规定,银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此次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四、如果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挂失、失效,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银行是否将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者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联网核查作为银行审核个人身份的手段之一,结果仅作参考,银行不能仅以联网核查结果作为唯一依据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核实措施以及是否继续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有关规定,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一方面,银行如果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挂失、失效证件,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如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个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根据个人年龄、身份、开户理由、业务风险等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对需进一步采取核实措施的,经进一步身份核实后,如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居民身份证真实、在有效期内,没有在公安机关申请挂失,或者没有出现因损坏、登记项错误、姓名变更情形而更换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将继续办理业务;如相关个人不是证件持有人或者证件为虚假的,银行将拒绝办理业务。
银行采取的进一步核实身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个人出示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护照等其他辅助身份证明材料,或者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
五、个人领取新居民身份证后,还可以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吗?
一般情况下,个人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会拒绝办理业务。这是因为,当前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用于转移非法资金的银行账户,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利用已挂失或者已失效的居民身份证冒名开立的账户。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收购他人居民身份证,然后招募人员,选择与居民身份证照片外形相近的人,到银行网点冒名开立银行账户(卡),并高价转卖给他人。这些账户往往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特别是,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他人遗失的居民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并恶意透支、拖欠贷款,证件实际持有人在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影响贷款等金融业务办理。因此,允许使用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侵害证件实际持有人合法权益。
如个人因就医等紧急情况需要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业务,银行经核实确认相关个人确实为居民身份证持有人,且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联网核查系统信息一致、证件真实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可以继续办理业务,但需要个人在一个月内到银行重新出示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如个人未按期重新出示的,银行将暂停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建议个人使用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
六、个人对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的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个人对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告知核查银行,也可以向核查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查银行将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至公安部,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处理。
此外,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联系电话:010-59832987。
七、如果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挂失、已失效或非居民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是否影响个人使用该证件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挂失、已失效或者非居民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不影响客户使用该证件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只向试点地区的试点银行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服务,不影响其他地区和其他银行账户业务的办理,也不会影响相关个人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八、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安排如何?
为稳妥推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工作,人民银行决定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先选择部分地区、部分银行开展业务试点。
试点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需要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需要进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试点仅在部分地区、部分银行的部分业务中开展,可能会出现同一居民身份证、同一非居民身份证件在不同银行、办理不同业务时的联网核查处理方法不相同的情况。后续,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届时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将全国统一。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有利于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利国利民,请社会公众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天津等6省市开展银行联网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
自2018年4月9日起,人民银行将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有效技术手段。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大量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非居民身份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在现有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核查信息范围,组织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
试点工作是人民银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扩大联网核查业务范围,提升系统运行能力,逐步将试点推广到全国。(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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