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高峰论坛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道丽在题为《新态势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立法保护》的演讲中重点讨论了国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最新立法动态研判、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立法框架和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实施路线等三个问题。黄道丽表示,世界各国均在加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立法活动,2018年以来各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立法成效显著。我国《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立法目的是监测、防御、处置境内外网络安全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遭侵入、干扰和破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以下分享内容节选自黄道丽演讲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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