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文件的第六方面“大力推进一流专业建设”中,第22条提出要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原文如下:

22.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深化高校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养老护理、儿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推动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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