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网安〔2018〕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政府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专项清理的决定》要求,我部对涉及网络安全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工信保部〔2009〕156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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