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2日上午9时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在回顾2018年主要工作时指出,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原标题为“周强:2018年纠正重大冤错案10件 宣告819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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