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在美国司法部所谓的“极为罕见的成就”中,中国国家安全部的一名官员出现在辛辛那提的联邦法院,他被指控试图从多家美国航空和航空航天公司进行经济间谍活动和窃取商业机密。
以下是网上公开的起诉书翻拍照片,点击可下载原文pdf。
起诉书关于事实部分机器翻译摘录:
(a)在2013年12月26日左右,XU讨论了与MSS同事即将进行的专家“交流”。在消息中认为“顾客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我以科学技术协会副秘书长QUHUI的身份接近他”。XU的同事说,”明白了。我会确保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你来自南京科技协会。“
(b)2014年4月22日左右,XU向MSS同事发送了一条消息,说明与专家即将进行的“交流”。
XU提醒同事两件事:
1、专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我以江苏科学技术协会的名义找到他:2、不要提及这些材料。
(c)从2017年3月开始,未指明的同谋CF通过电子邮件开始通过电子邮件与被侵害的A公司自2012年以来雇用的工程师(“员工I”)。未指明的同谋CF基于该工程师在公司A的工程经验请求该工程师来NUAA(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交流”,并愿意支付该工程师的旅行费用。
(d)2017年5月10日,未指明的同谋CF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员工I
‘,“能源与电力研究所”提议”员工I“报告受害者公司A的专利材料设计和制造技术。未指明的同谋CF希望”员工I“专注于高技术主题,包括应用受害者公司A专利材料的最新发展,以及发动机结构设计分析技术和制造技术开发。
(e)2017年5月15日,”员工I“准备前往NUAA参加学术交流。从XU其一个电子邮件帐户向”员工I“发送了一条消息,该电子邮件是使用CF的名字签名的。
(f)在中国,未指明的同谋CF将”员工I“介绍给XU。在这次会议中,XU用他的别名Quhui介绍了自己,并声称其来自中国的JAST。XU向”员工I“提供了一张名片,其中包含他的别名Quhui以及与JAST相关的信息。
(g)2017年6月2日,应XU和NUAA的邀请,CF和”员工I“在NUAA做了一个演讲,其中包括由受害者公司A设计和制作发动机的细节。
(h)XU在演讲之前和之后与”员工I“共进餐。
(i)XU和其他人员基于演讲给”员工I“3500美元,并作为在其访问南京(例如,膳食和酒店费用)期间发生的费用的报销。
(j)中国之行后,XU继续与”员工I“沟通。事实上,XU邀请”员工I“在第二年返回NUAA。
(k)2017年11月21日,未指明的同谋CF表示有兴趣让去中国的员工I去NUAA交换意见和指导。XU的同谋CF告知”员工I“,他已经与Qu Hui(来自JAST的XU)进行了交谈,并且QuHui将能够帮助支付旅行费用并处理“交换”的细节。
(I)2018年1月8日左右,XU写信给”员工I”,“我将在这里与科研部门联系,看看有什么技术需要,我会让你知道准备什么,请尽快准备机票和日期。“
(m)在2018年1月23日左右,XU写信给”员工I”,“好的,尽力收集,然后我们可以在国内进行讨论,系统代码更加集中[原文如此]。“XU后来详细阐述了他想要的信息与”系统规范,设计过程“有关,这些研究的数据将应用到发动机生产上。XU为”员工I”提供了一个电子邮件地址,用于发送所请求的信息,”员工I”告诉XU如果使用公司计算机,则可能会阻止该电子邮件。XU回答:“直接从公司发送可能不合适,对吧?”
(n)2018年2月3日左右,XU让”员工I”发送受害人公司A的摘录,内容涉及风扇叶片包装的“密封分析”。该文件包含一个签名,警告该演示文稿包含受害者公司A的专有信息。
(0)2018年2月4日,XU写信给”员工I”,并确认接收了受害者公司A关于“收容分析”的文件,XU表示他期待”员工I”花时间与中国的专家讨论“更精确的联系”并提议召开会议日期。
(p)在同一信息中,XU发送了”员工I”的一份技术主题清单,其中涉及XU感兴趣的风扇叶片和风扇叶片外壳制造中的复合材料,在发送信息中包含受害者公司A的专有警告标签。XU还特别写道:“附件”是我所知道的一些国内要求,如果你熟悉那些,你可以看看并告诉我吗?
从起诉书内容看,FBI掌握了不少的电子证据,其中包括语音、文字、邮件等内容。
根据国外媒体披露的情况,FBI首先是在2017年10月发现了一个QQ电子邮箱账号,要求一名在美国工作的人提供其所在公司的情报。11月,FBI现场搜查了该美国公司人员的住所,发现了一张中国某科学协会的名片。
FBI针对名片上身份为“副秘书长”的人进行了“网络搜查”(溯源追踪),进而发现,上述电子邮件账号又作为苹果标识Apple ID连接着“苹果云”(icloud,美国苹果公司的云存储)。
据美国司法部的起诉书和其他美国媒体的报道显示,2018年4月,FBI先是将某官员XYJ诱骗到比利时后拘捕,尔后派员冒充XYJ的上线与美国GE航空公司的季某某见面,并秘密录音和录影获取其与XYJ早有秘密接触的证据。
FBI作为起诉方出具的相关证据大多来自网上,涉及邮箱,Apple ID和苹果云(icloud)以及从中获取的数据信息。
这是真实的网络数据驱动事件:
FBI几乎全部的线索情报(SIGINT)和搜查证据都来自于网络。从情报的搜集、发现,到情报的溯源、定位、追踪、取证,均大量依靠互联网资源。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共同构成的“五眼联盟”,也已经公开宣称将利用开源情报共享以揭露“中国间谍”。
从这起案例也可以反证斯洛登曝光的美国监控全球确有其事,而且即使被曝光,也没有中断过。
同时该案例也警示公职人员:切勿使用苹果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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