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依法督导网络服务商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今年以来,北京警方依托“净网2019”专项行动,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工作思路,综合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指导网络服务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技术防范措施,持续净化网络空间,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工作中,北京警方坚持以“有效整治网络乱象、全力净化网络空间”为目标,充分发挥网络安全监管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持续强化对全市网络服务商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技术防范措施,确保网络服务商依法依规安全运营。期间,先后对全市网络服务商开展安全检查3332家次,督促指导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整改263家次,对存在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服务商开展行政处罚65家次。

北京警方提示广大互联网服务运营企业,务必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依法依规完善互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同时,警方将持续加强对各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持续推动首都网络社会治理,全力确保首都网络运行安全,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延伸阅读:

一、某网络公司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案

今年9月份,海淀公安分局工作发现,某网络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造成网络违法信息传播,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第68条之规定,对该公司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给予10万元罚款。

二、某电信工程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今年9月份,东城公安分局工作发现,某电信工程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未制定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导致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给予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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