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杭州、上海多家数据科技公司接连被查,一时间大数据行业人人自危,纷纷关闭旗下的爬虫服务。近日,首批被查的杭州魔蝎科技公司(下称“魔蝎科技”)相关案件迎来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魔蝎科技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三千万元。公司法人周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技术总监袁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文|孙朝

魔蝎公司非法存储个人信息两千万余条

南都此前报道,据魔蝎科技官网(现已无法打开)介绍,魔蝎科技成立于2016年,是国内领先的大数据智能风控服务供应商,为2000多家银行、消费金融、保险、互联网金融等客户提供精准营销评分模型、反欺诈、多维度用户画像、授信评分、贷后预警、催收智能运筹等全面风险管理服务。

法院审理查明,魔蝎科技会将其开发的前端插件嵌入网贷平台A**中。网贷平台用户使用网贷平台的App借款时,需要在魔蝎科技提供的前端插件上输入其通讯运营商、社保、公积金、淘宝、京东、学信网、征信中心等网站的账号、密码。

经过用户授权后,魔蝎科技的爬虫程序即代替用户进入其个人账户,利用各类爬虫技术,爬取(复制)上述企、事业单位网站上贷款用户本人账户内的通话记录、社保、公积金等各类数据,并按与用户的约定提供给网贷平台用于判断用户的资信情况,并从网贷平台获取每笔0.1元至0.3元不等的费用。

尽管魔蝎科技在和个人贷款用户签订的《数据采集服务协议》中明确告知,“不会保存用户账号密码,仅在用户每次单独授权的情况下采集信息”,但其仍在服务器上采用技术手段长期保存用户各类账号和密码。截至2019年9月案发时,以明文形式非法保存的个人贷款用户各类账号和密码条数多达2000万余条。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即可入罪。

西湖法院认为,魔蝎科技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被告人周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袁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多家数据公司被查,爬取用户授权的数据不一定合法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9月前后,多家数据公司接连被查,除魔蝎科技外,还包括聚信立、新颜科技、公信宝、同盾等。从事金融科技行业多年的资深人士曾告诉南都记者,被查原因很可能与违规使用爬虫数据以及暴力催收有关。

网络爬虫原本是指平台按照一定规则,自动从互联网上提取网络信息的程序或脚本。但近年来,由于一些爬虫技术被应用于“套路贷”的暴力催收上,而被推向风口浪尖。

金融科技类自媒体“一本财经”曾撰文称,彼时现金贷行业流行一个“风控奇招”——用一款被称为“同业爬虫”的产品,直接将其他现金贷平台的放款额和风控数据扒出来,相当于别家代为做了风控。

比如魔蝎科技员工介绍,只需提供其他现金贷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同业爬虫就可以爬取用户的基本信息、银行卡信息、职业、联系人、贷款记录、理财信息等,成功率在85%以上。

曾有大数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我们本身不生产数据,也不买卖数据。所有的数据都是由客户授权,我们收的只是技术服务费用。”

但在征信行业从业者叶先生看来,用户授权并非就为爬虫业务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过度爬取和不明使用信息的现象仍十分普遍。一些第三方数据公司会把爬取的信息存储或缓存下来,再对外提供数据服务,就已经违法了;如果涉及到买卖数据,更是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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